本以為「露營」,就是在一塊「平坦」、「走走路就能到達」的地方,至少有個帳棚可以遮風避雨。主辦人施大哥也沒事先警告我們,只說要先走一段路,然後「往下」走個三十分鐘,就可以到露營的地方。聽起來好像很容易,我和同事就興致沖沖得答應一起去。想說在超級忙碌幾個星期後,能去郊外「踏踏青」也不錯。怎知道,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。
走一段路,是走四公里(這還算是小case);往下走,是指從路旁崩坍的山谷「走」下去,我的第一次攀岩,就在這裡。人家說:「上山容易,下山難」,果真如此,我們在山谷裡往下走,我想應該花了至少一個多小時。第二天往上爬,就快多了,像在踩樓梯一樣,只是要注意石頭會不會鬆動。可憐的孟秋,好不容易小心翼翼地抵達河谷底時,在一顆石頭上滑了一跤,摔到屁股,痛了兩天,坐也不是,躺也不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