搬到新加坡九個月了,工作簽證明年底就要到期,開始認真思考是否要長久留在這裡工作、生活,將來是否要申請這裡的公民身分。這真的是很兩難的問題。自己一向不擅長自欺欺人,我沒有辦法說服自己拿一本自己不認同、卻可以通行世界的護照。最近新加坡政府開啟歡迎外國人才的大門,看到報紙上外國人和當地人各方面的意見想法,又讓我開始認真思考起這個問題。

工作是很現實的因素,在這裡工作畢竟薪水比台灣高出許多,生活環境整潔乾淨,步調悠閒自在。又是一個國際都市,實在是不可多得的理想居住環境。

另一方面,沒有家人朋友在身邊,情感上,其實我是比較想留在台灣的。兩者彼此拉扯,自己一直找不出結論。又沒有適當客觀的人可以討論,真是很煩惱,拿不定主意。

這星期西巴豆在新加坡,約了今天一起去荷蘭村吃飯。我們聊了四個小時。他幫我釐清了很重要的一點:為了工作,拿PR(永久居民,非公民)。拿PR,可以有更多的工作機會,畢竟新加坡的機會比台灣多。可以把新加坡當作跳板,也許可以轉換跑道、可以調到美國、英國、加拿大,將來有機會再調回台灣。如果現在回台灣,一切都要從零開始。可是千萬不要放棄自己的護照,拿別的國家的。因為妳永遠不知道,哪一天妳突然想回台灣長住,卻礙於沒有身分。

我突然豁然開朗。是啊,拿這裡的護照又如何?只是為了方便通往世界各地吧?可是申請簽證再怎麼麻煩,一年了不起就申請那麼幾次,至少我可以理直氣壯得做自己,不用委屈自己當一個自己根本就不喜歡、也根本不是的「新加坡人」。

移民美國多多多~~年的台灣人R,被我問過一個問題:「你在唱美國國歌的時候,你真的認為自己是美國人嗎?」他用一口道地的台語回答我:「無。」

現在心裡的未來藍圖明確清楚多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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